为规范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国有房产出租行为,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及房产出租工作的透明度,维护国有资产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郑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现将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本次意见征集时间为30日,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3年7月30日结束。如有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下列方式进行反馈。
电话:0371-64350081 邮箱:gongyishiguozike@126.com
地址:巩义市新华路85号
邮编:451200
为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房产对外出租行为,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30日,通过巩义市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
巩义市财政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