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若干意见》(郑政〔2021〕1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企业成长、壮大企业规模、提升企业能级,推进巩义市各类实体经济做大做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促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简称“四转”)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其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本次意见征集时间为30天,自2022年9月2日起至2022年10月2日结束。如有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下列方式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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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关于《巩义市关于促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附件2.《巩义市关于促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