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9号),结合我市实际,市水利局起草了《河南巩义后寺河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河南巩义后寺河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其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本次意见征集时间为30日,自2025年6月19日起至2025年7月18日结束。如有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下列方式进行反馈。
电话:0371-56905158
邮箱:gyssljjgk@126.com
地址:巩义市健康路108号
邮编:451200
关于对《河南巩义后寺河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河南巩义后寺河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的情况说明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根据有关程序,巩义市水利局于2025年6月19日-2025年7月18日将《河南巩义后寺河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河南巩义后寺河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巩义市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意见反馈统计
截至2025年7月18日,共收到意见信息0条。
三、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无
巩义市水利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