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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市2025年拟执行差别化电价政策认定企业及设备的公示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时间:2025-03-24 11:00 

为持续落实执行上级差别化电价政策,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8〕99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我省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豫发改〔2018〕860号)文件精神,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各镇、街道进行专项核查,现就我市2025年拟执行差别化电价政策认定企业及设备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4日-2025年4月25日

地  址:巩义市发展改革委反馈(212室工业科)

邮  箱:gyk64353890@126.com

联系人:张腾霄     

电  话:64560899   

附  件:巩义市2025年拟执行差别化电价政策认定企业及设备名单

关于对《我市2025年拟执行差别化电价政策认定企业及设备的公示》反馈的情况说明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根据有关程序,巩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5年3月24日—2025年4月25日将《我市2025年拟执行差别化电价政策认定企业及设备的公示》通过巩义市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意见反馈统计

截至2025年4月25日,共收到意见信息0条。

三、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巩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