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民互动 民意征集 已征集 正文
已征集
关于征求《巩义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来源: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4-11-12 10:07 

为规范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保障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92号)等文件精神,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巩义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30日,自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2月11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邮箱gzdxmxtb@126.com。电话:0371-64393281。

关于《巩义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反馈的情况说明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根据有关程序,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2月11日将《巩义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标准》通过下列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一)在巩义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

(二)向市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截至2024年12月11日,共收到各方面意见建议0条。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