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据《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郑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就“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形成《巩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着力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水平。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30日,自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1月8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邮箱:gydy605@163.com
电话:0371-64353257
地址:巩义市紫荆路街道政通路18号
邮编:451200
关于《巩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的情况说明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根据有关程序,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1月8日将《巩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通过下列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一)在巩义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
(二)向市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截至2024年11月8日,共收到各方面意见建议0条。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无
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