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维护工程建筑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工切身利益,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巩义市工程建设项目加强实名制和工资银行代发制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研究,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审核有意见和建议时,请简要说明理由,于10月23日前以PDF格式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科。(为尽快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实名制和工资银行代发制管理工作,保障农民工切身利益,征求意见公示为7天)。
联 系 人:吕亚非
联系电话:69580056
电子邮箱:gyldbzjc@163.com
2024年10月17日
关于对《巩义市工程建设项目加强实名制和工资银行代发制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意见反馈的情况说明
关于对《巩义市工程建设项目加强实名制和工资银行代发制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通知的公众参与工作。2024年10月17日-10月23日,通过巩义市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
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