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机制,形成较为成熟的制度性改革成果,市宅基地两项试点工作专班结合巩义实际,制定了《巩义市农村宅基地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巩义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现将试行文件进行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本次意见征集时间为30日,自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5月22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下列方式进行反馈。
电话:0371-64359777
邮箱:gyzjdlxsd@126.com
地址:巩义市嵩山路120号
邮编:451200
关于《巩义市农村宅基地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巩义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的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机制,形成较为成熟的制度性改革成果,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5月22日,通过巩义市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
巩义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