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巩义市新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本次招聘考察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察对象名单
根据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见附件一),考察对象均体检合格。
在体检环节,因 04-护理学、助产学岗位总成绩第6名、第7名两名同志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根据公告规定,等额递补该岗位总成绩第14名(董文茹、准考证号20228250207)、第15名(闫绍华,准考证号20228250233),递补人员已体检合格。
二、考察材料
(一)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本人档案。
(二)打印填写《巩义市新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登记表》(见附件二,A4正反双面)一份,按要求填表,并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到相关部门加盖公章。
(三)现实表现证明
由考察对象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区)委员会开具(参考模板见附件三)。
对于有工作单位的,除上述证明外,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工作鉴定,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鉴定参考模板,见附件四)。
(四)考察承诺书
考察对象现场提交以上考察材料时,须现场签署考察承诺书。
(五)失信被执行情况
按照公告规定,采取集中或个别函调的方式,对考察对象是否属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进行协查。
三、工作要求
(1)因需提交的考察材料较多,为便于考察对象高效办理相关证明材料,避免多跑趟,请见此通知后,先拨打电话69580071,向工作人员如实全面反馈本人情况,按工作人员的指导办理相关考察材料。
(2)考察材料报送要求
请考察对象本人于10月14日下午17:00前,按要求现场提交所有考察材料。
(3)考察对象应确保网上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通讯畅通,凡未按考察通知要求执行或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考察对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察资格。
(4)电话咨询及报送考察材料的时间均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咨询电话:0371-69580071,69580016。
考察材料报送地点:巩义市人社局北二楼人事考试中心窗口
附件一:巩义市新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附件二:巩义市新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登记表
附件三:现实表现证明(参考模板)
附件四:工作鉴定(参考模板)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