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水利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大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力度,引导和鼓励失信主体及时改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自身信用,市水利局积极开展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培训,大力推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信用监管机制。
一是建立“两书同达”主动告知制度。按照“谁处罚、谁告知”原则,行政执法部门向行政处罚相对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巩义市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主动告知行政处罚相对人该行政处罚信息将被公示的网站、失信行为类型、最短公示期、修复流程等内容;在送达“两书”过程中,积极宣传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政策,引导和帮助失信主体纠正违法失信行为。
二是按照“谁处罚、谁提醒”原则,建立行政处罚信息联系台账,在行政处罚相对人满足修复条件时,主动提醒行政处罚相对人进行信用修复,并帮助完善修复材料,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及时帮助其化解因行政处罚带来的不良影响。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对于符合信用修复条件并提出修复申请的失信主体,按照“政策应宣尽宣”“应修尽修”,实现“处罚即告知、期满即修复”的工作要求,积极引导失信主体重视自身信用,履行相关义务,不断提高信用修复率,形成信用事中事后监管闭环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