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业务规范化评价工作的通知》,提高仲裁规范化水平,提升维权服务能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4月10日下午,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业务规范化第四评价组一行到巩义市人社局开展评价检查工作。
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曙光同志从仲裁业务制度建设情况、仲裁案件处理情况、仲裁文书制作情况等方面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业务规范化工作进行汇报。评价组查看仲裁卷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档案室和“三田留余”诉调对接工作站,随后到巩义通达中原耐火技术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查看工作开展情况。
评价组对市人社局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业务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高度评价,特别是对《巩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案前调解告知书》《案前调解申请书》《劳动争议调解终止告知书》等文书的制作、“三田留余”诉调对接、调裁审衔接等多元化解劳动争议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继续积极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业务规范化建设工作,一是围绕“开标准庭、办标准案、写规范文书”的目标要求,对仲裁办案的各个岗位和各个运行环节进行流程再造,提升案件质量;二是进一步完善多元协调机制,在我市逐步形成企业和行业性调解、基层调解、区域性调解在内的多渠道、开放式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网络,让多元化解机制得到有效落实;三是加强裁审衔接机制的落实力度,定期和市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裁审衔接相关问题,逐步实现裁审受理范围一致、裁审标准统一、裁审程序有效衔接,进一步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审判工作质效,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建设最优法治营商环境,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为巩义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标杆城市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