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坚持“红黑榜”集中发布制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2021年全年共发布黑榜84个,红榜366个。对列入诚信“红榜”的企业和个人联合实施守信激励,在行政许可、资格认定、公共服务、社会宣传等方面给予支持,在企业和个人贷款、品牌建设等方面给予扶持和激励,使守信者受到推崇,处处受益。对列入失信“黑榜”的企业和个人联合实施失信惩戒,给予作为检查或抽查的重点对象,加大监督检查频度,进行约谈、预警或黄牌警告,其生产经营、主要负责人及产品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种评比推荐活动等惩戒措施,使失信者受到压制,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