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郑州市出台了《郑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第二批)的通知》,将我市小关镇、鲁庄镇,夹津口镇铁生沟村,鲁庄镇赵城村,回郭镇小訾殿村,站街镇南瑶湾村、老城村,河洛镇洛口村,西村镇东村,以及刘镇华庄园、青龙山、老庙山、洛河,列入郑州市第二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旨在进一步保护历史文化特色,继承弘扬传统地名文化。
本次保护名录是在第一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基础上,我市民政局通过查阅大量资料,并向我市有关单位、部分文史专家征求意见,本着地名的历史性、知名度、文化内涵、文化独特性及传承价值等方面进行考量、甄选,上报郑州市民政局研究、论证、公示征求意见,最终我市有13个地名列入郑州市第二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地名是文化的载体,文化是地名的灵魂。”郑州市要求,要认真做好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工作,郑州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公布后,在区划变更、城市建设等工作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废止原址地名,要优先延续、保留、传承使用老地名,对部分极具历史文化价值的地名,要采取措施加以保护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