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郑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及《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管理办法》(豫文字〔2016〕38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巩义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严格遵循评审程序,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全市各镇(街道)及有关单位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面审。现将《第五批巩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审结果》进行为期10天公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1月4日至1月13日(10天)
联系方式:037164358606
邮箱:hngyfyzx@163.com
巩义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