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表彰近年来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作出积极贡献并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重点向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任务重、实绩突出的单位、企业倾斜。根据工作部署,经自下而上、层层选拔、好中选优,确定50个先进集体和150名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12月17日起,至12月23日止。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方式向巩义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审小组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请告知或签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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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审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