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烈士亲属、社会各界人士:
家国又清明,鲜花献英烈!为更好传承和弘扬英烈精神,开展好清明期间英烈祭扫纪念活动,营造全社会崇尚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致敬英雄、争当先锋的浓厚氛围,确保文明、安全、有序的祭扫环境,现向全市烈士亲属、社会各界发出如下倡议:
(一)现场祭扫
各镇(街道)、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可组织本单位人员到巩义市烈士纪念馆开展烈士祭扫活动,祭扫前需进行预约。预约现场祭扫的单位参加祭扫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0人,预约电话0371-69585021 15515657799。
(二)网上祭扫
电脑登录中华英烈网(http://chinamartyrs.gov.cn/)进行网上祭扫。
第一步:进入中华英烈网(http://chinamartyrs.gov.cn/)或进入巩义市政府网(http://www.gongyishi.gov.cn/)点击首页中华英烈网模块链接;
第二步:点击“赓续·2025·清明祭英烈”模块链接,进入祭扫英烈界面;
第三步:选择页面中的三个祭奠模式进行网上祭扫,建议直接点击“敬献鲜花”模块。
(三)代为祭扫
有需求的烈士家属,可通过电话委托工作人员代为祭扫,代为祭扫服务电话0371-69585021 15515657799。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安排本系统人员进行祭扫。
(四)开展英烈宣教活动。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要积极宣扬英烈事迹,通过组织开展专题党课、观看烈士事迹史料以及烈士精神影视文化作品,弘扬英烈精神;通过微信、手机活动页面等形式,网上为英烈敬献鲜花、留言寄语,激发爱国热情。倡导广泛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义务劳动,以实际行动缅怀先烈。通过关心关爱烈属、参与维护烈士纪念设施、清洁烈士纪念场所环境卫生等活动,铭记英雄烈士,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为此,呼吁广大市民以鞠躬、瞻仰、宣誓、寄语、献花、扫墓等文明祭扫方式祭奠英烈,遵守巩义市市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不违规用火、不燃放鞭炮、不焚烧祭品等,践行文明祭扫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