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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巩义市气象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
来源:市气象局  时间:2025-03-28 12:02

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目标要求

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原则,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逐步建立健全检查随机抽查制度,切实解决检查随意性和不到位等问题。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是转变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的主要手段,也是克服“任性”检查、实行“阳光”文明执法的重要措施。我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为生产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

二、主要工作

(一)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本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覆盖率等。

 (二)健全随机抽查方式

1、随机抽查对象

防雷安全管理:抽查范围包括: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实地查看防雷装置,检查防直击雷装置是否齐全完好、需要防雷击电磁脉冲的企业是否装有浪涌保护器;实地查看检测报告,检查防雷装置年检报告是否齐全,报告是否规范。

2、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按照监管对象类型、性质、组织架构、经营规模、市场占有率、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随机抽查对象,可以直接检查,也可以要求其先行自查,再实施重点检查,或自查与重点检查同时进行。对自查如实报告气象违法行为,主动配合检查,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的,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

3、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采取随机匹配的方式,从《巩义市气象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被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检查人员。每次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次数

按照各类抽查对象,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抽查对象每年抽查比例一般控制在5%左右,每年的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抽查一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四)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对随机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抽查中发现的气象执法薄弱环节和气象法律法规政策缺陷的,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强化工作成果增值运用。

(五)“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运用

1、实行以“一抽查、一公开”制度。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2、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经检查中确定的失信单位(或个人),列入失信黑名单,进行全市通报。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条件成熟时,将随机抽查结果及时推送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纪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三、抽查结果公示

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由综合管理科负责将检查结果在河南“互联网+监管”系统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一经公开不得擅自更改。

四、其他要求

检查组应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以及《巩义市气象局2025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定的抽查事项、比例要求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要及时督促落实整改,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真正落实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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