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任命我为巩义市水利局局长,这是组织的关心和厚爱,更是信任和重托,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将不忘初心践使命,不负重托勇担当,满怀信心,接续奋斗,把我市水利事业做得更好。在任职期内,我郑重承诺:
一、坚持党的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把讲政治作为第一遵循、第一标准,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党性修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市委保持高度一致。
二、勤政务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全面落实国家“江河战略”,着力深化“四水同治”、“五水综改”,为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巩义实践、高质量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标杆城市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三、依法行政,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认真执行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积极配合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活动,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始终把自己的工作置于代表和群众的监督之下。
四、严于律己,始终保持清廉作风。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弘扬“为民、务实、清廉”作风,慎独慎微、勤于自省,自觉抵制一切腐败行为,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以上承诺,请市人大常委会和全市人民监督。
巩义市水利局局长 白庆伟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