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七夕”(8月10日)恰逢周六,巩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将为“爱”助力,于8月10日当天正常上班办理婚姻登记业务,满足新人们的登记需求。
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1、结婚登记需要提供的证件
(1)双方常住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本人页);
(2)双方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
(3)现役军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的原件,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同意结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原件;
(4)再婚或复婚: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生效的离婚司法文书、配偶居民的死亡医学证明等证件的原件。
2、结婚登记照片,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温馨提示:
1、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通知》要求,只要一方是河南省户籍的,就可在巩义市婚姻登记处办理结(离)婚登记。双方均非河南省户籍的,提供一方有效的巩义市居住证,也可在巩义市婚姻登记处办理结(离)婚登记。
2、新人们可在支付宝“豫事办”预约平台上进行预约,预约成功的,可按预约时间到巩义市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避免人员聚集。未预约成功的新人,可当天早上到巩义市婚姻登记处排队领号进行办理。结婚当事人请带齐相关证件,以免耽误登记。
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371-64353966、0371-64560766。
办理婚姻登记地址:巩义市中原西路104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