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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巩义市新闻出版局关于拟注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处理决定告知书送达公告
来源:市新闻出版局  时间:2023-10-20 16:01

巩义市各出版物经营单位、各相关单位:

经巩义市新闻出版局核实,巩义市米河聚书文具店等8家出版物零售单位未按照要求参加2023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新闻出版局拟作出注销巩义市米河聚书文具店等8家出版物零售单位《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决定,现将拟注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公告。

如你(单位)对拟处理意见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可以在公告期满后五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和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

公告期:2023年10月20日—11月20日

联系方式:64353646

附件:巩义市新闻出版局关于拟撤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单位一览表

巩义市新闻出版局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

巩义市新闻出版局关于拟注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单位一览表

序号

出版物经营单位名称

许可证号

1

巩义市米河聚书文具店

新出发豫巩零字第GY060号

2

巩义市米河如海超市

新出发豫巩零字第GY061号

3

巩义市爱刊书店

新出发豫巩零字第GY012号

4

巩义市康店镇悦兴书店

新出发豫巩零字第GY091号

5

巩义市回郭镇瑞良书店

新出发豫巩零字第GY052号

6

巩义市孝义开心文具店

新出发豫巩零字第GY054号

7

巩义市城区都市风文体书店

新出发豫巩零字第GY020号

8

巩义市康店艺涵书屋

新出发豫巩零字第GY0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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