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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选聘第二届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来源:巩义市“放管服”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23-05-23 14:48

巩义市第一届(2021年5月-2023年5月)市级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建言献策,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务服务效能和服务质量,改进工作作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充分发挥了良好的社会监督作用。现第一届市级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已届满,为保持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工作制度》,面向社会招募第二届市级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监督员应具备广泛的代表性,主要从在我市常住或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企业代表、离退休干部、热心群众、新闻媒体等相关人员中聘任。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各审批部门、各办事大厅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政务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熟悉“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政务服务办事大厅窗口工作的基本工作程序、工作要求。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四)实事求是,自愿担任,遵守社会监督各项规章制度。

(五)选聘限制条件: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或者因违法违纪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或者具有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或者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担任政务监督员。

三、监督员的权利

(一)根据工作需要,查询全市各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各审批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有关规定和情况;了解各相关单位对投诉、咨询和建议的落实情况。

(二)监督各部门政务服务工作;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协助、配合。

(三)对全市各政务服务单位审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监督员职责

(一)对全市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政务服务咨询、预约、受理、审批、办理、出证等环节的依法依规情况及办理效果等进行监督,收集企业和群众办事面临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二)对政务服务工作涉及的PC端、移动端、自助终端、政务热线等功能设置,以及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三)对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涉及的制度建设、多渠道评价、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等情况进行监督。

(四)监督员可以单独或自由组合的方式不定期对各政务服务大厅进行明查和暗访。

(五)接受市“放管服”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的其他社会监督事务。

五、选聘程序

(一)申请报名。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相结合的申请方式,报名需填写巩义市政务服务市级社会监督员申请表或推荐表(见附件),并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于2023年6月2日前将申请表和身份证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0371- 64567897,电子邮箱:dsjjzwjgk@126.com。

(二)组织审核。市“放管服”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通过咨询、谈话了解等方式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择优聘任监督员。

(三)社会公示。市“放管服”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任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人选分别通过巩义市人民政府网和巩义融媒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中发现有不符合社会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

(四)颁发证书。拟任人选经过公示无异议,由市“放管服”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选任决定、颁发聘用书和监督员工作证,并向社会公布。(聘期为2年,聘期届满自动解聘,根据工作需要可续聘。聘期内,监督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或不适应履行职责的,可以提前解聘。)

六、日常管理

(一)问题收集。市“放管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社会监督员的日常工作,安排专人与监督员联系,及时收集、整理监督员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协调推动解决、进行反馈,每月汇总一次。

(二)座谈交流。市“放管服”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观摩座谈会,通报政务服务开展情况,邀请社会监督员对政务服务工作进行综合点评,交流监督工作情况。

(三)评先表彰。市“放管服”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优秀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评选活动,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表现突出的监督员予以表彰。


巩义市“放管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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