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支持制造业灾后重建专项资金的通知》(豫工信联规〔2021〕122号)要求,巩义市科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河南省制造业灾后重建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经过企业申报、市科工信局和财政局联合初审,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23家企业通过专家评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巩义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巩义市财政局反映。灾后重建企业实际投资认定金额以第三方审计最终结果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7日
联系电话:
巩义市科工信局 0371-64581056
巩义市财政局 0371-64351877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