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巩义市委办公室 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巩义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巩办[2018]45号)相关规定,原市国家安全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根据该规定,市国安办编内工作人员一并转隶市委办,巩义市委政法委原所属事业单位巩义市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已不存在。
特此公告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