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和平路等88条城镇道路标准名称的通告》,对我市城区9条道路、镇区79条主要道路予以正式命名。
近年来,随着城镇建设的快速发展,道路数量不断增加。为了及时向社会各界提供标准道路名称,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根据《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民政局积极开展道路命名工作,此次命名的道路不仅涉及城区道路,而且延伸到各镇,使镇区主要道路也有了标准名称。在具体工作中,一是制定道路命名原则,指导各镇对辖区未命名道路进行梳理和命名;二是向社会发布公告,广泛征集道路名称,提高广大群众对地名文化的参与度;三是组织人员到实地进行踏勘,摸清道路具体位置、建设情况、沿线布局等;四是组织有关单位和地名专家,对拟命名方案进行充分论证;五是结合各方意见建议,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形成本次道路命名方案。
在下一步工作中,民政局将继续推进道路命名工作,在地名文化上进一步挖掘,使地名能够反映出我市的文化底蕴,充分展示“历史文化名城”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