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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巩义市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司法局  时间:2020-03-09 10:11

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在省委、省政府、郑州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法治政府领导小组以及办公室的大力指导下,巩义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按照《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履职尽责,实干担当,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巩义市2017-2018年度连续2年在全省依法行政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受到省政府通报表彰,被评为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一)周密研究部署

2019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4次,专题听取了2019年推进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工建设作要点,考核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召开全市法制工作会议,研究下发了《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文件,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安排,对各部门工作任务职责进行明确,全市上下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2019年,接到中央、河南省下发的关于创建国家级、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市的通知后,我市积极响应,迅速行动,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创建精神,召开了由各部门一把手参加的法治政府创建动员会,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我市全面启动了 “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申报工作,营造了法治政府建设创优争先的浓厚氛围。全市上下高度重视,奋勇争先,积极主动作为,不拖不等不靠,各项工作严格按照考核指标报送上传到位,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

(二)健全依法决策程序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市政府常务会议议事程序,市政府重大改革措施和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未经市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实现市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常态化;实现全市所有行政执法单位、镇(街道)、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有效保障了政府、部门和基层单元的依法决策。

(三)提升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

2019年,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习了《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做到了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同时邀请省司法厅领导、法学专家授课,举办了2019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和全市行政执法骨干人员培训班。全市各单位也通过多种形式,加强部门执法人员专业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明确工作重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一)优化政务服务,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按照上级“放管服”改革要求,我市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加大简政放权、夯实软硬件建设、促进政务平台系统对接、审批服务“最多跑一次”等工作,同时加强人员配置、健全机构设置,为优化政务服务、转变政府职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一是压缩行政审批办理时限。我市坚持“减时间、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提高即办程度”的压减理念,持续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即办件比例,审批时限大幅压缩,全市法定审批时限累计31075天,承诺办理时限累计8330天,压缩总时长22745天,总体时限压减幅度达到73.2%,96%的承诺件压减至7个工作日以内。二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截止2019年底,我市共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3项,提高了政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增强了群众获得感。目前我市不存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三是开展中介服务行为的规范工作。全市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3项,保留的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已全部实行市场调节价。编制形成全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服务对象负担,促进了中介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四是清理各类证明事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各类证明的通知》要求,我市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式管理。保留各类证明26项,并实施动态调整。

2、持续改进政府服务。一是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目前,我市已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为2个工作日,实现所有类型的登记业务“一窗”受理。采取“点对点”告知、“一对一”服务、全能受理的行政审批模式,解决了一次性告知难的问题,加快了办件速度。二是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了“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设置“一窗受理”窗口14个,1060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服务大厅并实现“一窗综合受理”,实现“一门”进驻率91.67%,“一窗”受理率79.2%;全市1054个事项可以实现网上提交申请和材料预审,383项实现“最多跑一次”,370项简易事项做到“马上即办”;向镇级下沉事项222项。

3、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及时调整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下发了《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取消和调整市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对市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及时调整,决定新列入行政许可4项,取消和调整16项;新列入其他类别行政职权59项,取消和调整261项。二是严格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市财政局印发了《巩义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市级2018年部门财政预算暨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滚动调整编制2018—2020年财政规划,未纳入中期财政规划的增支政策,原则上不予安排。

4、推进政务诚信体系建设。一是加快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实施诚信建设“红黑榜”制度。建成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通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诚信红黑榜,完成信用信息目录梳理等工作。巩义市“双公示”系统已与省平台完成对接,截止2019年底,累计向“信用河南”网站推送行政许可13941条、行政处罚2504条。每季度首月10日前,我市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推出本系统季度诚信建设“红黑名单”,分别在“信用巩义”网站、“巩义时讯”和市政府网站发布,同时推送“信用河南”网站。2019年度共发布黑榜名单312个(其中企业240家,个人72名),红榜名单204个(全部是企业)。二是积极探索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制定并印发了《巩义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巩义市守信联合激励清单》《巩义市失信联合惩戒清单》,根据国家出台的联合奖惩备忘录,梳理出我市环保、电力等16个领域的联合奖惩制度,定期发布联合奖惩名单,依照职权依法依规实施联合奖惩。在市政府网站设立信用信息专栏,及时更新信用政策和诚信“红黑榜”名单;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查询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办事大厅查询机内,添加信用信息查询栏目,为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投标以及办事群众提供信用查询服务;在干部选拔任用和代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信用记录核查。

5、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一是落实环保责任。以“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为理念,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主任,市级相关领导为副主任,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委员会,出台了《巩义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巩义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巩义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意见》等文件,把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层压实,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二是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对部、省督查组反馈的环境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逐案分析研判,从快从重从严查处。在此基础上,实施“一案双查”,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意见规定,对网格化监管不到位的责任人实施党政纪处分。截止2019年12月,全市共问责17人,其中乡科级干部6人,乡科级以下干部1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其他组织处理13人。三是组织开展环境监管执法。2019年度,我市在全面开展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同时,还重点开展了全市涉水重点污染源专项行动、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建设项目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土壤污染专项检查、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等。全年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13700人次,检查工业污染源6850家次,渉危废、固废单位191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47份,立案228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金额925.3355万元。

(二)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一是强化工作推进机制。2019年10月,我市举办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专门邀请省司法厅依法行政指导处副处长夏新军,以“服务型行政执法”为题进行了专题培训;2019年7月,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等执法事项较多的执法单位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督察。督察主要采取查看资料、听取汇报、抽查案卷、座谈交流等形式进行,重点对各执法单位服务型工作开展情况、“互联网+行政执法”工作推进情况专项督查。二是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全市各执法单位按照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新举措、新方法。市公安局大力推进“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建设,老百姓通过手机就可以享受治安、户政、科技、消防、出入境、交管等6个办事大厅220项在线服务业务;市人社局开通“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巩义社保”两个微信公众号,将部分业务流程链接上微信平台,实现业务“掌上办理”。三是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评选活动。2019年,我市城市管理局积极申报了省级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创建活动,各项创建材料已通过网上督导平台上传完毕。自全省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创建以来,我市人社局被命名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市国土局等5个单位被命名为省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市公安局等7个单位被命名为巩义市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单位。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执法检查“常态化”。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活动。为加强行政执法文书管理,11月14日,抽调12家单位法制业务骨干对全市各执法单位报送的40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指导案卷进行集中评查。经过严格评查,选出2019年度优秀行政执法案卷10份,同时对评查中发现的案卷问题向各单位出具反馈表,责令限期整改。二是强化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印发了《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巩义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梳理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13项,实现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在监管过程中,执法部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和制度框架内运行。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2019年8月23日,我市专门召开巩义市创建国家级、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推进会,市长亲自参加部署相关工作,会上下发了巩义市全面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在2019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培训班上,我们又专门邀请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鲁春霞处长就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做了详细解读。各单位积极行动,各行政执法机关根据本部门行政执法情况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配备执法记录仪共计1025台,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要求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巩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2019年以来,共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256条。四是加强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全市执法单位对执法人员实施动态调整,凡离职、退休、工作调动、岗位调整或其他原因离开执法岗位的,及时注销其执法证件。2019年,全市新申领《河南省行政执法证》14人,申请注销34个。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全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96件。五是示范点创建“标准化”。对照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标准,在总结2018年食品药品监管局创建首批省级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创建目标,细化实施步骤,2019年度积极指导市公安局开展第二批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活动,经过综合评审,市公安局被命名为第二批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

(四)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我市下发的《巩义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备案程序,严禁乱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准确界定规范性文件范围。将所有文件及常务会议议题都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坚决避免规范性文件未按规定程序制发现象的发生;严格控制规范性文件发文数量。2019年度,我市以市政府及政府办名义下发规范性文件26件,制定的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均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由制定机关的主要负责人签发,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市司法局通过调阅、抽查制定机关的发文登记簿和有关文件等方式对制定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有件不备、报备不及时、不规范问题,对存在问题的提出整改意见,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率、规范率。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备案审查制度。围绕全市“4+4+2”重点工作机制,对政府文件实施交叉审核,多重把关,2019年度共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名义制发的文件329件,其中规范性文件26件,相关职能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18件,所有规范性文件都通过政府网站等多种途径已经向社会公布,并在河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系统进行了备案。

(五)加强政府内部权力运行监督

一是加强政府法治监督。要求全市各单位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和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制度,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二是保障和支持审计、监察等部门发挥独立监督作用。审计部门对我市2019年度各项工作的审计报告已经整改到位。市财政局出具了巩义市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保障资金使用有效、降低投资风险、减少合约纠纷。三是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和权力制约。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市市场监管等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推动各相关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对全市行政区域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针对存在问题实施专门监督。四是完善纠错问责机制。积极探索事后纠正向事前预防和事中指导转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纠错职能,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本年度对执法部门实施事中专项指导1次,通过行政复议纠正不合法行政执法行为2件,处理行政执法过错案件4件。

(六)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规范制度,细化办事流程,全面推进我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各项工作。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所有不涉密市政府及政府办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20个工作日,由制定机关通过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重点推进了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行政权力清单、精准扶贫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公开政府信息,除利用门户网站、政府公报、广播电视、咨询电话等平台主动公开外,还采用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公开渠道,拓展信息公开途径。2019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860余条,充分发挥了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七)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一是行政复议规范有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2019年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9件,受理19件,没有不予受理、逾期未补正申请材料、告知申请人向其他机关申请的案件。受理的案件中办结13件。在办结的案件中,决定终止审理的4件,占30.8%;决定维持行政行为的3件,占23.1%;决定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2件,占15.3%;撤销原行政行为并责令履行的2件,占15.3%;责令履行1件,占7.7%;确认违法1件,占7.7%;直接纠错率为30.8%,综合纠错率为61.5%。二是强化行政复议调解力度。坚持把行政调解贯穿于行政复议的各个环节,在查清案件事实、不损害公众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通过和解的方式,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1件,行政纠纷化解率达10%。三是多元调解成效显著。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切实加强“三级网络”和“三调联动”机制建设,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建立了检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裁调对接、公调对接等多项联调联动机制。2019年以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总数18110件,成功调解17204件,调解成功率达95%。

三、强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一)强化督导考核

坚持日常督导与督察、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对全市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反馈解决问题;同时将对各单位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计入年终考核分数,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综合考评成绩,对依法行政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二)加强宣传引导

坚持系统内普法和社会普法相结合,把普法内容融入执法、司法、管理、服务等法治实践环节。在案件审判、纠纷调解、法律服务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加强普法。全市各单位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微电影、手机报等新兴媒体传播迅疾、覆盖广泛、直观通俗等优势,及时向公众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实施“互联网+法制宣传”,利用法治巩义手机平台,每月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市机关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发送普法短信2条,2019年以来,全市开展宪法专题讲座86场次;举办专题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法治讲座31场次;利用法治巩义手机平台,共发送法治手机报12期30余万条信息。

(三)加强队伍建设

各行政执法单位均成立了法制科或法制工作部门,落实了人员,确定了工作职责和任务,有力促进了政府法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适时与郑州市兄弟县市的依法行政先进单位深入沟通交流法治政府建设先进经验,分析查找我市法制工作的短板,进一步优化我市法制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经过近年来的努力工作,我市法治政府建设逐渐探索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省政府提出的各项工作制度逐渐落地生根,人民群众对执法机关的认可度和满意度也不断提升。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清醒的认识到,我市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旧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是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程序意识、权力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在行政管理服务和执法活动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服务不到位的情况还时有发生。二是行政执法行为不够规范。部分执法领域还存在选择性执法,执法尺度不统一,执法不作为、慢作为的现象。三是基层依法行政工作力量配备、工作保障还不到位。特别是部门法制机构编制、人员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不相适应,法制机构力量薄弱,人员变动频繁,依法行政推进力度自上而下呈逐级递减趋势。

五、2020年度工作计划

1.继续抓好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自2017全省提出加快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后,根据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我们要在突出抓基层、抓创新、抓效果,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向纵深推进。一是继续抓好行政指导和行政调解工作,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二是充分发挥前两批省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的示范作用,总结成功经验,持续做好培育新的示范点,持续提升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三是推动执法方式创新。要引导有条件的部门开展“互联网+行政执法”,推进线上线下融合,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出发,简化优化行政执法流程,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质量,以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2.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各执法单位要持续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扎实做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按照有关要求,我市各执法单位在优化流程,编制出各部门的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及时备案。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监督检查督查,及时通报案件报备审查情况,年底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大力表彰,好的做法和经验将在全市乃至全省推广。二是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市市场监管等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督察工作,推动各相关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建立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对全市行政区域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针对存在问题实施专门监督。

3.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查。一是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切实提高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水平和质量。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加大日常检查与重点督查力度,对不报备和逾期报备的单位,要严肃问责。三是继续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今年年底前,按照省法制工作要求,我市执法涉法事务多的各部门、镇(街道)要全部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4.努力提升复议诉讼工作水平。推行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从案件的受理、审理和决定落实全过程推进规范化建设。对发生复议败诉的单位通报败诉情况,对行政复议数量较多,败诉率高的市公安局、市食药监局两家单位下发行政复议意见书。积极对接对口法院,配合有关单位妥善处理行政诉讼,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等。

5.着力推进依法行政。一是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主动与省政府明确的标准、体系对接协调,积极培育示范单位,争创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通过示范单位的典型带动,促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持续走在全省前列。二是进一步健全法制机构,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建立独立的法制科室,明确分管领导,配置专职人员负责法制工作;各镇办明确分管政府法制工作的领导,确定处理法制事务的部门和人员,为进一步做好法制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三是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机制。在总结过去依法行政考核有益经验的基础上,对依法行政考核进行完善,进一步加强协调,健全制度,充实考核内容,创新考核方式方法,注重运用考核结果,充分发挥依法行政考核的引领推动作用。

特此报告。

202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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