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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文明劝导活动的通知
来源:巩义发布  时间:2020-03-04 19:47

巩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文明劝导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式积极向好的态势正在拓展。但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防控工作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为有效应对复工复产、人员流动等可能带来的新的传播风险,现就做好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劝导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派驻地点

村、小区、楼院检测点,公园、广场、游园、景区、商场、超市、沿街门店等公共场所及社区、小区内绿地、运动场馆(地)等人员易聚集处。

二、工作时间

自即日起,每天8点至19点。

三、劝导内容

1. 在村、小区、楼院检测点及商场、超市入口处引导群众自觉排队、扫码、测温,宣传防控知识。

2. 在各类公共场所、人员易聚集处劝导人们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

四、工作要求

1. 各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辖区相关场所(馆)派驻志愿者,市直各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在各自管理的场所(馆)派驻志愿者;下沉单位在下沉街道社区相关检测点派驻志愿者。其中,市区街面由市城管局负责;市区市场、大型超市、商场等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负责;市区各类游园由市园林绿化中心负责,伊洛河景观带由市水利局、市交通局负责;黄河沿岸由市水利局、市河务局负责;各类旅游景点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市公安局各派出所负责配合各镇(街道)、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并加大巡逻劝导力度。

2. 各单位根据所管理场所的面积大小、人流量等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志愿者数量。志愿者要穿志愿者马甲或佩戴文明劝导员、平安建设志愿者袖章。

3. 社会防控组各督查组负责对各单位派驻志愿者到岗情况、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现场督办处理,并上报市疫情防控办。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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