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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巩义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时间及程序
来源:防控办  时间:2020-02-04 09:54

为做好工业企业疫情防控管理,巩义市防控办印发《加强全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重点如下:

1、目前未复工的企业,原则上于2月9日(农历正月十六)以后复工。

2、涉及民生、应急等特殊要求的工业企业,需马上恢复生产的,需履行审批手续。

3、目前正在正常生产的企业,必须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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