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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我市关于规范捐赠工作的通告
来源:市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20-02-03 16:08

近期,社会各界十分关心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救治工作,体现了社会大爱和守望相助的精神。为了畅通渠道,方便社会捐赠,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接受捐赠的物资

当前急需用于疫情防控的物资包括:医用防护服、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正压隔离衣、防护面罩、护目镜、消毒液、红外体温测试仪等。暂不接受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

二、接受捐赠主体

(一)巩义市红十字会

1.物资捐赠

联系人:崔耀强

联系电话:6439561913526560739

邮政编码:451200

地址:巩义市东区行政西街5号

2.社会捐款

联系人:王克岩

联系电话:6439561916603831630

捐款账号:00000002262700031012

开户银行: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东路支行

收款单位:巩义市红十字会

汇款请备注:疫情防控

(二)巩义市慈善总会

市慈善总会以接收社会捐款为主,不接收其他防控用品等物资捐赠,捐赠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1.线上捐赠

点击巩义市慈善总会捐赠收款专用二维码,支持微信、支付宝在线捐款(转账时请在“添加备注”栏注明捐赠人姓名+“疫情防控”

线上通过巩义市慈善总会收款二维码进行捐款操作流程提示:

(1)使用手机打开微信或支付宝“扫一扫”功能,或点击识别上图二维码,进入“中国农业银行农银快e付”界面。(特别提醒:如非右图所示界面,请勿付款)

(2)核对收款名称为“巩义市慈善总会”,在下方“付款金额”栏按数字键输入捐款金额,请务必在“付款金额”下方的“添加备注”处输入您的备注信息(如捐款人姓名、捐款用途等),以方便财务人员核对账务信息。

(3)所有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右下角的“确定”。

(4)系统跳转“输入密码”界面,输入正确的密码(或指纹)后完成付款,捐款成功。(如设置有免密支付功能,则直接显示付款成功)。

(5)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巩义市慈善总会:0371-6435336015037198777(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冬季14:30—18:00夏季15:00—18:30)。

2.线下捐赠

开户名称:巩义市慈善总会

账号:16021301040007236

开户行:农业银行巩义市支行营业部

捐款用途请备注:疫情防控

巩义市慈善总会办公地址:巩义市新兴东路107号河大大厦A区12层1212室

捐赠咨询电话:0371-6435336015037198777

三、捐赠款物管理

捐赠款物除定向捐赠外,原则上由巩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调配使用。

巩义市红十字会、巩义市慈善总会要依法依规及时公布捐赠款物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规范要求

1.凡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一律不得开展公开募捐,包括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等募捐活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以任何名义组织开展募捐活动,骗取财产。

2.在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各类捐赠物资都要以巩义市红十字会为主负责接收,在尊重捐赠人合法的捐赠意愿的基础上,统一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调配使用,并提高使用效率和精准度,按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开展募捐活动,不得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经营和居民生活。

4.为方便开具捐赠发票,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款(物)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所有爱心捐赠将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捐赠人请在捐款捐物后及时联系工作人员便于登记和查询。如需开具捐赠票据,需捐款人携带银行转账凭证到巩义市红十字会或巩义市慈善总会开具捐赠票据。

5.基于疫情防控需要,暂不接收疫情急需物资外的其他物资。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生产,外包装完好,无污损,且限于以下品种:医用口罩、N95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一次性防护面罩、护目镜、医用一次性手套、医用防水鞋套、胶鞋、消毒剂(过氧化氢、84、二氧化氯等)、免洗手消毒凝胶、红外体温测试仪等。

6.为避免交叉感染,建议社会捐款以银行账号捐款为主要渠道,不建议捐赠人前往巩义市红十字会和巩义市慈善总会现场捐款。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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