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事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三)项、《消防救援机构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四条、《河南省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局定于2026年9月22日10时在巩义市消防救援局三楼会议室公开举行巩义市丰悦酒店(个体工商户)涉嫌公众聚集场所进行告知承诺后,经核查发现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行政处罚案的听证会。
特此公告。
巩义市消防救援局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