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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领事保护知识在线访谈
来源:管城回族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时间:2022-08-24 10:10

1.市民王女士:什么是领事保护?

答:领事保护是指派遣国的外交领事机关或领事官员,在国际法允许的范围内,在接受国保护派遣国的国家利益、本国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以我国为例,当中国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在驻在国受到不法侵害时,中国驻外使领馆依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有关国际公约、双边条约或协定以及中国和驻在国的有关法律,反映有关要求,敦促驻在国当局依法公正、友好、妥善地处理。领事保护还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向中国公民或法人提供帮助或协助的行为,如提供国际旅行安全方面的信息、协助聘请律师和翻译、探视被羁押人员、协助撤离危险地区等。

2.市民李先生:中国驻外使领馆领事保护的对象有哪些?

答: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具有中国国籍者,都可以受到中国政府的领事保护。也就是说,只要是中国公民,无论是定居国外的华侨,还是临时出国的旅行者;无论是中国内地居民,还是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都是中国驻外使领馆提供领事保护的对象。

3.市民刘先生:子女在海外留学或工作期间突然失联,家人应该怎么求助领事保护?

答:首先,在子女出国前,家长一定要告之定期通过电话、网络、邮件或明信片等方式报平安。公民在海外期间,若短时间内暂时不能与国内联系,应提前告知家人,以免家人担心而求助领事协助寻找。公民如需求助我驻外使领馆协助寻亲,可以登录我国驻当地使领馆网站,填写《请求寻亲申请表》或求助信函并亲笔签名,附本人及寻亲对象的护照复印件、照片、联系电话及常驻地址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使领馆,使领馆领事人员接到求助后将会及时与求助者联系。紧急情况下,家人可拨打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热线电话12308,详细介绍求助事由,并按照对方要求提供必要信息。

4.市民徐先生:在国外旅游期间护照证件及财物遭遇抢劫、盗窃或不慎丢失怎么办?

答:在国外发生被抢、被盗、被骗或被打事件,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并要求其出具报警证明,以便办理保险理赔、证件补发等手续。然后,持当地警方出具的报警证明,到当地的中国使领馆办理签发旅行证件或回国证明;钱物丢失或被盗抢导致暂时经济困难的海外公民,可以通过我驻外使领馆联系国内亲属汇款;如果求助公民无法及时得到亲属救助,中国驻外使领馆可以提供小额资助,为当事人提供短期食宿或购买机票回国。受助人须签署“还款保证书”,回国后及时向外交部或驻外使领馆归还借款。

5.市民张女士:在国外“打官司”,我国驻外使领馆能提供哪些领事保护与协助?

答:在国外提起诉讼,要通过当地的司法部门,依照所在国的法律处理。我国驻外使领馆可以敦促当地政府部门依法、公正、公平处理,保障我国公民的合法权利,还可以为当事人推荐律师、翻译,当事人费用自理。但是,中国驻外使领馆没有行政和司法权力,不能使用强制手段,不能代替个人主张其权利,如诉讼等。

6.市民李女士:出国时持中国护照,现已取得居住国国籍,是否还能享有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领事保护?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中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凡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者,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因而不再享有中国驻外使、领馆的领事保护。

7.市民高先生:正在办理移民者,是否还能享有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领事保护?

答:正在办理移民手续者,在手续完结、国籍变更之前仍是中国公民,是我们提供领事保护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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