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更好将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困难群众,按照《郑州市民政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要求,巩义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同向发力、推动落实,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
此次提标后,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841元、589元,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低保标准的1.5倍执行,即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1262元、883元。新标准实施后,共惠及全市城乡低保对象8108人、城乡特困人员2338人,7月发放救助资金692.56万元,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此外,为加大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在提高低保救助标准的基础上,按照《郑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要求,我市对低保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及70周岁以上老年人、在校大学生、未成年人等困难群体,每人每月增发100元,7月共计为5061人次发放增发救助金50.61万元。
下一步,巩义市民政局将持续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强化主动发现,广泛宣传政策,提升社会救助政务服务水平,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推动社会救助从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