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设是城市“顽疾”,不仅损害群众利益,而且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城市形象。日前,巩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督促巩城大道附近一处占地281.22平方米的违法建筑依法进行拆除。2月4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群众举报,位于巩城大道和永安路交叉口向西100米处存在一处违法建筑。针对这一违法行为,执法大队联合杜甫路街道执法办工作人员,当天就对该处违建进行实地查看。经检查,该处违法建筑为钢架结构,属于集体土地,总高1层,东西长32.7米,南北长8.6米,占地面281.22平方米。经过调查询问,确认当事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为避免违法建设行为继续扩大,执法人员秉持着对新生违法建设“零容忍”的态度,多次与当事人沟通,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要求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当事人表示理解,并于2月9日全部自行拆除完毕。
下一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将继续保持对违法建筑的高压态势,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违建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同时,提醒市民,所有未批先建的建筑都涉嫌违建,呼吁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私搭乱建,做知法守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