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巩义市林业局联合郑州城建职业学院成功救治并放飞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5月23日晚,我市米河镇一位村民发现了一只体型较大的鸟受困在铁山村安置区内,村民见状立即联系了我市林业局。经林业局工作人员检查,确认其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已知猫头鹰共有244种,分为两个科:鸱鸮科和草鸮科)。为了确保猫头鹰的安全和健康,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其送往巩义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郑州城建职业学院)进行专业救治。
该只猫头鹰在我市野生动物收容救助站经过专业人士细致体检后,发现其翅膀受伤,需要进行适当的治疗和护理。猫头鹰也叫枭,目前已知猫头鹰共有244种,分为鸱鸮和草鸮两个科种,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多以鼠类为食,此外也以昆虫、小鸟、蜥蜴、鱼等动物为食,是维护自然界生态平衡的重要鸟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猎捕、杀害猫头鹰,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当前,这只被救助的猫头鹰通过治疗和康复训练,翅膀已经痊愈,具备了再次飞翔的能力。在确保其健康状况良好后,6月5日,救护站将其放归自然。
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举动不仅体现了对野生动物的关爱和保护,也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一次生动实践。巩义市林业局和巩义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郑州城建职业学院)提醒:市民朋友如果发现受伤、受困、迷途的野生动物,不要自行救助和盲目放生,请及时上报林业局或与动物保护部门联系,让野生动物得到妥善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