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绿色发展,巩义市从4月1日0时起至7月31日24时全面实施禁渔期制度。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4年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告》规定,在禁渔期间,巩义市境内黄河、伊洛河、水库等天然水域,禁止除娱乐性垂钓以外的其他捕捞作业类型,娱乐性垂钓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违反相关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禁渔期间,市农委将联合多部门同步开展2024年黄河禁渔期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反黄河禁渔期规定的违法违规活动,确保黄河禁渔期制度执行,黄河水生生物资源得到有效养护。一是严打非法捕捞行为。严厉打击电鱼、炸鱼、毒鱼和无证捕捞等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违法捕捞活动。二是加强市场销售监管。禁止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捕捞渔获物,禁止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等行业以“野生鱼”“野生江(河)鲜”为噱头的宣传营销行为,禁止发布含有上述禁止内容的广告等行为。三是强化垂钓监管。禁止违规垂钓,禁止休闲娱乐垂钓渔获物买卖交易,否则视同非法捕捞。
举报电话:巩义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0371-69589760(监督电话)、0371-69582110(执法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