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中心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人民至上”原则,秉持“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服务理念,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超前谋划、跟踪落实,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不断完善工作举措,确保工作质量与效率。
一是核定工资申报,准确确定缴费基数。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申报要求和标准,全面开展了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年度工资申报核定工作,做到基数准确,严审把关,杜绝基金监管漏洞,确保基金安全,依法保障参保人员权益。
二是精准核定待遇,落实退休“中人”养老金。为加快推进退休“中人”新老办法对比实发进度,进一步解决退休“中人”重点关注的问题,工作人员提前梳理退休“中人”档案资料,查缺补漏,准确录入退休人员关键信息,系统核定完后再次人工逐一核对工龄、计发月数及补发金额,确保核算准确无误,为实发工作打好基础。截至2023年12月底已核算正式退休待遇3379人,核算率达到93.83%,位于郑州市前列。
三是加强综合协调,保证待遇按时发放。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主动与财政、银行等部门沟通对接,做到养老金每月支出计划、资金划拨、发放时间三到位。每月及时准确核定退休人员待遇,确保不延期,不拖欠,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2023年,办理了1.15万笔在职业务和2921笔待遇业务,为9000多名机关事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进行调整,提升了退休人员获得感。
四是遏制“跑冒滴漏”,确保社保基金“颗粒归仓”。运用待遇审核稽核和基金拨付“联审联签”机制,对业务经办数据进行全覆盖“大起底”,核查出疑点数据280条,整改完成率达到100%。多次召开机关事业单位清欠推进会,通报每季度欠缴社保费相关数据信息,全年共完成社保清欠400余万元。全面梳理排查近五年来的退休死亡人员数据信息,严防多领冒领养老金。对原试点273名不符合新制度参保条件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转移至企业养老保险,全力维护基金运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