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融媒从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巩义管理部了解到,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缴存职工购房安居,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巩义管理部开始办理存量房“带押过户”贷款业务。12月25日起,符合“带押过户”交易条件的买卖双方即可办理相关业务。
何谓“带押过户”?
“带押过户”是指买卖抵押状态下的不动产时,不需要提前归还原贷款、注销原抵押权,即可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有效衔接的一种交易方式。
房屋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后,卖方个人住房贷款未结清时,买方即可以“带押过户”方式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一次性付款完成房屋交易,不需要再筹措资金先结清卖方个人住房贷款。
“带押过户”交易主要有五个办理步骤:
一是卖方向其贷款管理机构提出“带押过户”申请。
二是买卖双方签订《预告登记约定》,办理买卖合同网签、交易资金监管等业务,买方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三是买卖双方办理抵押及过户登记手续。买方配合贷款机构申请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将贷款发放至资金监管账户。
四是卖方根据资金监管部门通知,结清原住房贷款,注销房屋原抵押权。
五是结算剩余交易资金。
此项业务的展开省去了买卖双方筹措资金结清卖方原有贷款的过程,大大缩减了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交易时间,降低了交易成本,有助于促进我市存量房交易。下一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巩义管理部将继续聚焦新问题新情况,充分发挥住房保障功能,不断优化服务方式方法,努力提升服务质效,全力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