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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这78项行政处罚权下沉至镇人民政府
来源:巩义融媒  时间:2023-09-19 17:42

在综合执法方面,一边是乡镇“看得见”问题,但“管不着”;一边是城市执法部门“管得着”问题,但“难看见”,行政处罚在乡镇治理的“最后一公里”路上面临难题。如何解决这些痛点?日前,巩义市印发《巩义市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将78项行政处罚权下沉至镇人民政府。

9月19日,巩义融媒从市司法局获悉,为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近日,根据省政府批复及郑州市文件要求,巩义市印发《巩义市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方案,巩义市首批将城市管理、水利、农业农村、交通、文化广电和旅游5个领域主管部门的78项行政处罚权,赋予15个镇人民政府依法实施。

据了解,在此前,各镇的城市管理、水利、农业农村、交通、文化广电和旅游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由市级相关领域主管部门依法行使。不过,今后,这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将向基层延伸和下沉。

赋予镇人民政府集中行使的78项行政处罚权如下:

1.城市管理方面涉及对市容和环境卫生、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等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43项行政处罚权。

2.水利管理方面涉及对水利工程、抗旱、防洪、河道采砂等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14项行政处罚权。

3.农业农村管理方面涉及对肥料、农作物种子、畜牧、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宅基地等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13项行政处罚权。

4.交通运输管理方面涉及对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2项行政处罚权。

5.文化广电和旅游管理方面涉及对文化娱乐场所等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6项行政处罚权。

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实施与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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