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更新的不断加快,城市区域的不断拓展、城市框架的不断拉大,许多新修建和改建道路、桥梁相继投入使用,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不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市民政局按照《地名管理条例》规定,在严格遵守道路命名程序规范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道路命名方式新路径,多措并举做好道路命名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系统会商研判。建立以分管民政工作副市长为召集人的巩义市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力推进我市区划地名工作高质量发展。在道路命名时,加强会商研判,将命名工作前置到道路规划后政府审批前,定期与相关单位对接城市道路、桥梁规划方案和工程进度,及时掌握道路和桥梁修建完工时间、起止地点、长度宽度等一手资料,同时建立地名专家智库,邀请阅历丰富、文化底蕴深厚的文字专家作为道路命名专家智库的成员,对拟命名道路名称提出建议并研究研判,确保道路名称符合地域实际、符合文化脉络、符合民风民俗、符合时代发展。
二是做好规划引领,设立道路名库。巩义市民政局始终坚持并做到“宁让名等路,不让路等名”,在综合地域山水地理特征、历史沿革、民情民意等因素的基础上,设立巩义市道路命名规划名录库,内含拟命名道路名称500余个,按照适用范围将名称分为适用于主次道路、学校、游园、文化古迹、风景名胜、桥梁等类别,同时也将富有地域特色的老地名收录其中,在为道路命名时首选名录库中的道路名称,确保道路命名的便捷性、多样性、适配性,坚决杜绝“有路无名”“名不符实”“名不符史”“同名同音”的情况出现。
三是坚持调研优先,规范用名审批。我局高度重视道路和桥梁命名工作,经常由局长亲自带队深入实地进行调研,征求当地群众意见,同时按照名符其“律”、名符其“实”、名符其“形”、名符其“境”、名符其“韵”等命名原则,对道路进行拟命名,每条道路按照一个准命名和多个备用名提出道路拟命名方案,按照规定严格审批程序,对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对拟命名方案进行论证、征求郑州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意见、在巩义市人民政府官网对社会进行公示,各方面确认无异议后,再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以巩义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正式文件,实现地名命名工作的的科学化、严谨化、规范化。
四是探索地名规律,服务发展大局。地名是铺在地上的文章,要有系统架构,市民政局按照南北道路以山水地理特征为主线命名、东西道路以人物历史资源为主线命名,例如“洛汭大桥”,南北走向,“洛汭”为古地域名,在我市河洛镇洛口村一带,因洛河至此流入黄河而取名。市民政局在道路命名时秉承“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城市发展服务、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文化服务”的工作理念,截至目前,共对19条道路、22座桥梁进行命名和更名,所有路名牌经与相关单位对接后已全部安装到位,为城市社会治理、开展公共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