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发放工作,1月1日起,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办发〔2020〕47号)文件,内容明确规范:从2021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按月发放。
统一的规范行动,按月领取抚恤补助,既能满足优抚对象生活所需,也便于其生活开支预算规划,进一步提升优抚对象生活质量,提高优抚对象服务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