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我市社保中心获悉,根据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0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67号)要求,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3元,在原来每人每月88元的基础上增加5元,我市基础养老金由原来的125元提高至130元。目前已全面完成调标补发工作,惠及136284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调整增加的基础养老金已从2020年7月起补发,共补发340.70万元。
此次提标是我市第6次调整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人民群众的亲切关怀,对提高保障水平、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