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按照“全面、扎实、率先、有效”的工作推进思路,全力推动河长制工作由“见河长”转向“见行动”,以“见行动”促进“见成效”。年初至今,河长制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建立了河长体系。我市出台1个市级、18个镇级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将我市10条河流、14座水库纳入河长制管理体系,市、镇、村三级河长体系已全面构建,实现了河长巡河常态化,河流清洁活动周开展机制。
二是责任明确到位。我市行政区内的所有河流分级分段设立市、镇、村三级河长,目前全市共设立各级河长225个。明确各级河长职责,通过网络、报纸、红头文件等形式向全市公布各级河长名单,按照省河长办要求统一公示牌样式,共设立233块公示牌,界桩211个。
三是进一步完善河长制工作机制。建立了问题交办机制、监督举报机制、考核制度,建立“两函、十二巡、三单、两报告”工作法。推进“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工作机制,加强水政执法。
四是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活动。组建打击非法采砂专业队伍,把伊洛河在我市境内的33公里分为上下两段,进行全天候不间断执法巡查。全市共立案查处非法采砂案件15起,罚款17.75万元,没收非法所得0.49万元,刑事拘留8人,有效震慑了非法采砂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是积极开展河流清洁活动。全市共开展周五河流清洁行动42次,出动人员5000人次,清理河道125公里,清洁水面8万平方米,逐步恢复河道自然生态,还人民群众一个干净整洁的河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