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社保中心获悉,我市2020年社保个人缴费基数申报从即日起正式开始,至6月20日结束。
2019年12月31日前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均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内。
已进行CA认证的参保单位可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222.143.34.121)导出单位数据,填写后进行网上申报。未办理CA认证的单位可到社保中心拷贝数据,线下申报。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网上或线下两种方式申报。
今年的基数申报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不再单独申报,统一使用养老保险申报基数。在职人员申报基数统一按照职工月工资收入的平均数据确定,各险种申报数据应保持一致。
值得注意的是,社会保险费申报工作涉及单位和职工切身利益,缴费单位应如实申报职工个人工资收入,并对申报情况进行公示。未按时申报的单位及个人,将按照相关政策确定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一经确定,不得进行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