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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规范市区养犬管理工作
来源:城管局  时间:2020-04-14 10:26

近日,市城管局牵头出台《巩义市规范市区养犬管理工作方案》,切实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市民健康和人身安全。

一是规范养犬行为。对养犬人遛犬时间、遛犬区域、遛犬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提倡养犬人在早7:30以前、晚19:00以后出户遛犬。养犬人不得携带犬只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进入火车站、汽车站、商场、饭店等公共场所,不得进入机关、幼儿园、学校等单位。遛犬时使用犬只束犬链并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乘坐电梯时应当采取怀抱或者为犬只戴嘴套等措施,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携带清洁用具,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二是规范养犬种类。对藏獒、牛头梗等40种烈性犬,大丹犬、寻血猎犬等10种大型犬,体高超过55厘米的其它大型犬只,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明确禁养。三是健全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政府办、城管局、公安局、畜牧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任副指挥长,有关委局和各街道办事处主管领导任成员的巩义市规范养犬管理工作指挥部,全面推动养犬管理工作开展。并在城管局设立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养犬管理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等日常工作。

此次规范市区养犬管理工作共分三个阶段,分别是自觉规范阶段(4月至5月),依法规范阶段(6月至11月),长期规范阶段(12月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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