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勤春来早,复工复产忙。近日,为助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市发改委以最快速度、最有力行动,积极响应国家、省关于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的决策部署,转发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工作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0〕98号),制定并印发了《关于降低我市城市工商业用水价格的通知》(巩发改〔2020〕6号),围绕企业生产要素保障,降低工商企业用电、用气、用水成本,与企业同力协契,共克时艰。
一、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减免非高耗能大工业、一般工商业企业电费的5%,预计惠及企业约2.5万户,减少企业电费支出约2000万元;全面落实国家发改委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主动作为,靠前服务,逐个联系符合条件的企业,协助选择最经济的基本电费计收方式,对于2月1日以来确实没有生产的,暂停日期追溯到2月1日,为152户用电企业减少2月份基本电费支出约176万元。
二、降低企业用水成本。印发巩义市降低城市工商业用水价格的通知,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降低用水价格0.15元/立方米,基本水价由现行3.40元/立方米调整为3.25元/立方米(不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等其他非居民用水、特种行业用水),将惠及1191户工商企业用户,预计减少水费支出19.3万元。
三、降低企业用气成本。贯彻落实省发改委通知要求,自2月22日起,将非居民销售价格提前执行淡季气价,预计为全市工业企业降低用气成本约360万元。
此外,疫情防控期间,我市还对经认定的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和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用暖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缴清的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障企业稳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