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上午,我市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推进会在农委二楼会议室召开,各镇(街道)主管副职参加。
会议对全市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指出,一要明确发放对象。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与耕地地力保补贴领取对象有所不同,一次性补贴领取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补贴面积为小麦、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二要抓紧组织实施。上级共下达我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382万元,要求5月中旬前发放到位,时间紧任务重,各镇(街道)按照实施方案,把握好时间节点,在保证规范准确的基础上,尽快组织实施,确保资金及时兑付到位。三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指导各村(社区)将补贴对象、面积等事项在村公示栏、村民小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保障种粮农民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