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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发布第1号总河长令 全面开展幸福河湖创建
来源:市水利局  时间:2023-04-25 10:12

近日,市河长制办公室发布巩义市总河长令(第1号)《关于创建幸福河湖的决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创建幸福河湖。总河长令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造福人民幸福河的重要指示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创建幸福河湖,每年创建一批省级、市级及县级幸福河湖,持续改善我市河湖面貌。

巩义市创建幸福河湖的目标是什么?总河长令明确,要按照“河湖安澜、河通渠畅、水清岸绿、生态健康、人水和谐、景美文兴”的目标要求,按照伊洛河创建成功省级幸福河湖,市级幸福河湖每年创建不少于2个、县级幸福河湖不少于5个的既定目标,全面谋划,滚动持续推进。

如何按照标准抓好幸福河湖创建?总河长令要求,要严格“持久水安全、优质水资源、宜居水环境、健康水生态、先进水文化、科学水管理”的总体标准,健全防汛抢险救灾机制,补齐防洪除涝短板,确保河湖行洪安全;落实“四水四定”,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河湖生态流量;推进水污染防治,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沿河湖生态廊道建设,全面保护湿地,不断提升河湖水生态环境;挖掘河湖文化,讲好河湖故事,以文兴业、以文化人;针对河湖问题,分类施治,依法管控。同时,推动智慧河湖建设,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河湖管理能力。

总河长令提出,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采取完善提升、同步配套等措施,把幸福河湖创建与美丽乡村建设、城市提质等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创建一个,美丽一片,群众满意。

总河长令要求,各镇(街道)、河湖管理单位是创建幸福河湖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扛起维护河湖生态健康的政治责任,要按照《巩义市创建幸福河湖实施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大力推进幸福河湖创建。河长要亲自安排部署,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任务分工扎实开展工作。被评定为幸福河湖的,将给予创建单位一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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