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巩义管理部获悉,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重点保障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和购房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调整了部分租房提取和购房贷款政策,市民无房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年度内不限次数;双缴首套首次最高贷款100万元,4月10日起开始执行。
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公积金窗口,记者看到,住房公积金新政策调整后,前来窗口办理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的市民络绎不绝。
此次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对承租本市公租房、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或其他租赁住房的市民,年度内可通过“郑好办”线上平台或线下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单身缴存家庭年提取金额为1.8万元,已婚缴存家庭年提取金额为3.6万元。
与此同时,加大对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针对刚性住房需求,购买家庭首套住房、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均满足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金额由原来的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仅购房人满足贷款条件、家庭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最高贷款金额由原来的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
此外,为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等购房解决住房问题,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贷款金额的确定,不再结合家庭缴存账户余额进行认定。
此次政策调整自4月10日起开始执行,在执行前已经签订购房合同(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或已通过初审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继续按原政策规定办理。
市住房公积金窗口工作人员马金泉:“住房公积金的这次政策调整是结合职工的购房资金需求现状和优先支持通过租赁住房解决居住问题的工作思路,重点考虑了缴存时间较短的新市民、青年人群体的贷款需求进行的政策调整,同时也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体现。新政策降低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门槛,政策实施后,刚需购房家庭和低缴存职工群体将能获得更高额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购买能力会得到提高,将更加有助于新毕业大学生、外来务工等新市民、青年人群体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据悉,近年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巩义管理部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和“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服务提升三年行动,紧紧围绕“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目标,发力智慧转型,增强服务意识,不断优化服务,提升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服务效能,着力解决住房公积金服务领域群众面临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以实际行动助力我市营商环境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