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2020年度财政评价工作已全部完成。市财政局围绕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采用委托第三方机构以及绩效评价中心、项目业务科室和相关专家联合评价两种方式开展财政评价工作,强化预算支出主体责任,提升评价层次,不断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一、统筹安排部署,强化工作责任落实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河南省、郑州市财政重点评价工作会议精神;二是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建立由市财政局绩效评价中心牵头,各支出业务科室、各镇(街道)财政所组织,相关预算部门配合的协调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协同推进工作;三是制定完善办法,印发财政重点评价工作方案,明确评价内容、方式及时间、工作要求等,统筹推进工作。
二、细化组织实施,扎实开展绩效评价
一是注重项目遴选,选取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和社会各界关注、与人民息息相关的项目和部门进行评价工作。结合我市预算安排情况,筛选了农村环卫市场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污水处理等6个项目,市残联等2个部门开展了财政评价,涉及资金总额1.24亿元;二是主动协调,提前介入,积极与第三方机构和项目单位对接,做好前期准备,确保工作通畅;三是规范工作流程,严格釆取现场勘察、询问检查等方式进行考察验证,对项目执行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进行客观的评价,为提高绩效评价质量提供支撑。
三、注重整改落实,加强绩效结果运用
一是对财政评价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单位反馈,督促整改落实。目前已向单位下发了《巩义市财政局关于反馈2020年度财政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要求被评价单位针对绩效评价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在1个月内上报整改报告;二是发挥绩效评价结果指挥棒的作用,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政策调整以及编制2022年度部门(单位)预算的参考依据;三是将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增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