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豫建城建[2020]461号文件,正式命名巩义市为“河南省节水型城市”。
通知认为,我市高度重视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成立专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制度完善,措施具体,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卓有成效,经专家组考核,认为我市符合河南省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经研究决定,命名巩义市为“河南省节水型城市”。
通知要求,我市要继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市节水工作,持续加大节水财政投入;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及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有关要求,不断巩固和发展城市节水工作成果,切实发挥示范作用,加快推进国家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
巩义市北依黄河,地跨黄河、淮河两大流域,洛河自西向东横穿巩义市,黄河流域占全市总面积的95%以上,多年平均降雨量584.3毫米,时空分布不均。
巩义是一个水资源缺乏的城市,本地多年平均水资源量1.4078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约1.1078亿立方米,地下水1.1457亿立方米,该数据为扣除重复计算量),人均水资源量172立方米,不足全国的十二分之一,不足全省的五分之二,属水资源极度紧缺地区。结合实际情况,我市制定了特种行业和非居民用水价格标准,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深化了市民“少用少交”的思想。
近年来,巩义充分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等活动,利用宣传车、文艺演出、宣传标语、板报、调查问卷、知识竞赛、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全方位、多媒体、高密度的宣传活动,使珍惜水、节约水、保护水成为了人们的自觉习惯。
在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中,巩义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和“实施国家节水行动”的重要部署,采取政府推动、部门协作、载体创建、公众参与等综合保障措施,健全体制机制,突出典型示范,进一步加强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管理,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和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此次成功通过省级节水型城市考核验收,是对巩义市节水工作的极大鼓励,令人振奋。巩义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明确目标、加压奋进、全力以赴,争取创成国家节水型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