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城乡就业形势趋好,工资水平持续提高,脱贫攻坚力度加大,城乡居民收入实现平稳增长。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467元,首次突破3万元大关。
从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577元,同比增长8.1%;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076元,同比增长8.7%。
从构成看:工资性收入仍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占比56.7%;经营净收入是居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占比29.4%;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是居民收入的有益补充,分别占比6.0%和7.9%。
从贡献率看:财产净收入同比增长232.0%,对居民增收的贡献最大,达到52.5%,拉动居民收入增长4.6%;转移净收入同比增长100.8%,对居民增收的贡献率为49.5%,拉动居民收入增长4.3%;经营净收入同比增长4.9%,贡献率为17.2%,拉动收入增长1.5%。